7 支持/7.2 能力

7.2 能力

组织应:

a) 确定影响或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工作人员所必需具备的能力;

b)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确保工作人员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包括具备辨识危险源的能力);

c) 在适用时,采取措施以获得和保持所必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能力证据。

注: 适用措施可包括:向现有所雇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或重新分配工作;外聘或将工作承包给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等。

【标准理解】

(1)本条款与7.3都属于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可以结合起来进行理解和实施。

(2)组织应确定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人员(如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关键岗位),并确定这些岗位所需要的能力,能力通常需要在任职资格说明中体现。

(3)应定期对这些岗位的相关能力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教育。

(4)应对获得的能力的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如培训考试等)。

【行动要点】

(1)建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

(2)形成书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或《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3)在《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或《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明确确定影响或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岗位的识别,相应能力的要求,以及这些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方式等。

(4)按照《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或《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识别岗位和必要的能力,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输出文档】

(1)《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或《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2)影响或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岗位清单。

(3)任职资格说明书。

(4)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考核记录等。

【审核要点】

(1)是否识别影响或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岗位,能否提供清单。

(2)抽查影响或可能影响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岗位的任职资格,是否包含相关工作中的能力要求。

(3)查看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记录,考核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