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运行/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8.7.1 组织应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输出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组织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及其对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影响采取适当措施。这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之后,以及在服务提供期间或之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服务。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输出:

a) 纠正;

b) 隔离、限制、退货或暂停对产品和服务的提供;

c) 告知顾客;

d) 获得让步接收的授权。

对不合格输出进行纠正之后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要求。

8.7.2 组织应保留下列成文信息:

a) 描述不合格;

b) 描述所采取的措施;

c) 描述获得的让步;

d) 识别处置不合格的授权。

【标准理解】

(1)组织应要注意区分本条款(8.7)和条款10.2中提到的不符合。产品和服务的不符合,应按照本条款8.7的要求进行应对;而质量管理体系的不符合,应按照条款10.2的要求进行应对。

(2)为防止产品和物料的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组织应对进料检验、制成检验、半成品入库检验、成品入库检验、出货检验、以及交付后的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

(3)不合格品发现后,应进行标识(如使用不合格品标签)和隔离(如与合格品存放不同区域)。

(4)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对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应对措施。

(5)不合格品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挑选,报废,特采(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返工/返修等。

(6)特采(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应经过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应通知顾客,并经顾客进行批准。

(7)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与顾客沟通处置方式,如退货,挑选,报废,特采(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返工/返修等。

(8)不合格品经过返工/返修,挑选等措施后,应重新经过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放行。

(9)本条款(8.7)涉及的特采(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的批准,与条款8.6涉及的特殊情况(如提前放行)的批准是有所不同的。8.7是针对的是已经经过检验,并发现了不合格品;而8.6,则是未经过检验,直接放行的产品,并不确定是不是合格品。

【行动要点】

(1)建立不合格品管理过程。

(2)形成书面的《不合格品管理流程》或《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明确不合格品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3)按照《不合格品管理流程》或《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评审,处置等,并输出相应的记录等。

【输出文档】

(1)《不合格品管理流程》或《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2)检验异常记录清单、品质异常通知单、品质异常评审记录等。

(3)顾客退货处理单。

(4)退货单、报废单、返工/返修记录表等。

(5)特采(或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批准记录。

【审核要点】

(1)《不合格品管理流程》或《不合格品管理程序》是否有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如退货,挑选,报废,特采(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返工/返修等)和处置流程。

(2)发现不合格品是如何处置的,是否有记录(检验异常记录清单),是否有标识和隔离(现场验证),是否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品质异常通知单、品质异常评审记录)。

(3)不合格品的处理是否有相应的记录,如顾客退货处理单、退货单、报废单、返工/返修记录表、特采(或让步使用、降级使用等)批准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