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运行/8.5 生产和服务提供/8.5.6 更改控制 |
8.5.6 更改控制 组织应对生产或服务提供的更改进行必要的评审和控制,以确保持续地符合要求。 组织应保留成文信息,包括有关更改评审的结果、授权进行更改的人员以及根据评审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
【标准理解】
(1)本条款(8.5.6)可以与6.3和8.3.6结合实施,建立质量变更管理过程。
(2)条款6.3主要是针对的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如文件的变更、流程变更、组织架构的变更、职责和权限的变更等),条款8.3.6是针对的是设计和开发的变更,而本条款8.5.6主要针对的是产品实现的变更(如工艺变更、设备变更、工装变更、材料变更、生产地点变更、作业方法变更等)。
(3)变更的提出,可以是组织内部,也可以是组织的外部,如供应商、顾客等。
(4)变更提出后,应策划变更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必要时,顾客或供应商应参与)进行变更的评审。
(5)应对变更方案进行验证和确认。
(6)实施变更前,必须经过相应管理者的批准。
(7)正式变更后,应进行试产确认和评审。
(8)变更后,应书面通知到内外部相关方(工程变更通知单ECN)。
【行动要点】
(1)在《质量变更管理流程》或《质量变更管理程序》中,明确产品实现变更的流程和要求。
(2)按照《质量变更管理流程》或《质量变更管理程序》,实施产品实现的各种类型变更,输出变更申请记录、变更方案、变更方案评审记录,变更方案验证和确认记录,变更实施批准记录,变更后的试产确认和评审记录等记录。
【输出文档】
(1)《质量变更管理流程》或《质量变更管理程序》。
(2)变更申请记录、变更方案、变更方案评审记录,变更方案验证和确认记录,变更实施批准记录,变更后的试产确认和评审记录等记录。
(3)工程变更通知单ECN。
【审核要点】
(1)《质量变更管理流程》或《质量变更管理程序》是否明确产品实现变更的流程和要求。
(2)是否能够提供产品实现的变更记录清单。抽查清单中的变更是否有变更申请记录、变更方案、变更方案评审记录,变更方案验证和确认记录,变更实施批准记录,变更后的试产确认和评审记录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