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运行/8.5 生产和服务提供/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
8.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 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可获得成文信息,以规定以下内容: 1) 拟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性; 2) 拟获得的结果。 b) 可获得和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c) 在适当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以及产品和服务的接收准则; d) 为过程的运行使用适宜的基础设施,并保持适宜的环境; e) 配备胜任的人员,包括所要求的资格; f) 若输出结果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应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实现策划结果的能力进行确认,并定期再确认; g) 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错误; h) 实施放行、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 |
【标准理解】
(1)组织应根据8.1的输出(如程序文件、控制计划、检验规范、作业指导书等),对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包含交付过程)进行控制。
(2)生产、品质等部门应获得来自研发/工程等部门的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性信息(如产品规格书、图样、工艺规程、BOM等),以及要实现的结果(如样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包装规范、生产数量等)。
(3)生产和品质等部门应配备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资源(产品和物料检验设备、检验仪器等)。
(4)在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应根据控制计划、检验规范等进行监视和测量活动(如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等)。
(5)应按照7.1.3的要求,提供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所需的基础设施(如生产设备和设施、工装等),并确保它们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6)应按照7.1.4的要求,提供和保持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所需的环境(如空间、温湿度、无尘等)。
(7)应按照7.2的要求,配备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所需的人力资源,包括人员的资格要求(如特殊岗位的上岗培训、考试、认证资格等)。
(8)输出结果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工序(如电镀、注塑、焊接等),这类工序一般视为特殊过程。组织应识别这类特殊过程,并制定特殊过程的管控要求。
(9)产生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应有采取措施防止认为错误,如通过设备自动化、过程设计、工装使用等方法防止人为错误的发生。
(10)应对产品放行进行控制,如进行出货检验。应对交付过程进行控制,如成品出库、物流等活动的控制。交付后的活动(售后服务),应按照8.5.5的要求进行控制。
【行动要点】
(1)建立生产和交付管理过程。
(2)形成书面的《生产和交付管理流程》或《生产和交付管理程序》,明确产品生产和交付流程和要求。
(3)按照《生产和交付管理流程》或《生产和交付管理程序》,对生产和交付过程进行控制,输出生产计划、生产工单、生产条件确认表、排产单、首件检查记录、特殊过程确认报告、生产统计日报表、生产异常单、生产停产通知单、检验记录、出货检验报告、送货明细表、送货单等记录。
【输出文档】
(1)《生产和交付管理流程》或《生产和交付管理程序》。
(2)输出记录:生产计划、生产工单、生产条件确认表、排产单、首件检查记录、特殊过程确认报告、生产统计日报表、生产异常单、生产停产通知单、检验记录、出货检验报告、送货明细表、送货单等记录。
【审核要点】
(1)验证生产、品质等部门是否获得了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性信息(如产品规格书、图样、工艺规程、BOM等),以及要实现的结果(如样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包装规范、生产数量等)。
(2)是否有首件检查记录。
(3)是否有生产条件确认表。
(4)是否能提供生产计划、生产工单、排产单、生产统计日报表、生产异常单、生产停产通知单等记录。
(5)现场设备是否有进行点检、温湿度是否有进行检查。
(6)是否按照控制计划进行检验,是否有检验规范,能否提供检验记录等。
(7)是否有识别特殊工序,特殊工序是如何管控的,能否提供相关管控记录。
(8)关键岗位是否有明确资质和培训要求,能否提供相关记录。
(9)现场审核:了解工序、操作指南、访谈员工、观察现场环境、查看现场记录等。